【教育部】函轉立法院「獎助國會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」受理申請資訊
說明:
一、依立法院人事處115年6月11日台立人字第1151400821號函辦理。
二、凡於當學年度或上一學年度,以中文撰寫我國國會相關議題之博、碩士論文(如我國國會之制度、功能、地位、議事、
建築及公費助理法制等相關國會主題),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、碩士學位者皆得申請。
三、每年獎助名額以博士論文一名、碩士論文三名為原則。
四、博士論文之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十萬元,碩士論文之獎助金額每名新臺幣五萬元。
五、申請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-「立法院獎助國會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」。
如有本案相關疑問,請電洽聯絡窗口林庭玉(電話:02-23585858分機533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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