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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發展處Q&A / 教師版

【教師版】
 
Q1. 本校已提供哪些產學合作的相關資訊?
A1: 本處提供本校產學合作意願書、合作計畫書、合約書及經費表範本,並不定期提供採購招標資訊給教師評估是否可爭取標案。
 
Q2. 學校如何獎勵教師產學合作及技術研發?
A2: 為鼓勵本校教師執行產官學合作計畫及促進產官學合作交流,提升產官學合作績效,已研擬相關辦法及獎勵措施如「研究發展成果管理辦法」、「產學合作暨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收支管理要點」、「教師學術研究成果獎勵辦法」、「教師執行產官學合作計畫績優獎勵辦法」及「獎勵教師執行產官學研究計畫減授鐘點」,並將產學合作列為教師評鑑及教師升等的項目之一。
 
Q3. 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的定義及法規?
A3: 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制定公布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」第26條及同年11月18日訂定發布施行「技專校院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」規定, 「技職校院專任且教授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、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」,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,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。」
本校已依據教育部「技術及職業教育法」及「技專校院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」訂定本校「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作業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,並設置本校「教師至業界研習研究推動委員會」
※新進教師以其聘任起始日計算6年內,應完半年以上之研習或研究。本校專案教師為專任者,且任教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即適用本辦法。
 
Q4. 本校如何實施學生實習輔導制度?
A15: 本校三明治教學一向聞名於產業界及學界,實施全校四技部學生均需至餐旅相關產業實習一學年,各系實習輔導老師一學期至少1次的輔導訪視外,實習輔導組每學期也會舉辦聯合訪視,聯合所有實習輔導老師一起至實習單位訪視學生,了解學生之實習狀況及業界配合的情況。而針對有問題的學生個案,亦會隨時至業界了解並協助處理學生問題,對學生的關心相信是非常足夠的。在行政作業的配合部份,實習輔導組訂有「校外實習輔導實施要點」,依要點成立「實習輔導委員會」,每學期因應實習業務之需召開實習輔導委員會,討論實習輔導相關業務。
實習輔導方面雖已盡力去執行,但仍有改善的空間。可改善之處為聯合訪視無法涵蓋所有實習單位,實因有些實習單位學生數較少,故個別訪視皆由學生之實習輔導老師為之,本組將確認每一位學生在校外實習期間皆能被有效的關心與輔導。
 
Q5. 本校如何辦理學生就業輔導工作?
A16: 本校學生在畢業前一年皆赴業界實習,與業界有著密切的關係,為加強協助學生在畢業前即能找到適合的就業單位,並更加精進就業輔導之工作,故在行政組織上,自98學年起由原實習就業組分為實習輔導組與就業輔導組,以專注心力服務學子。除了現行定期舉辦如邀請業界傑出人士職涯講座、各系職涯輔導老師與新生職場傳承活動,協助學生生涯規劃方向。另外,除每年針對本校畢業生與校友舉辦就業博覽會外,為提供學生更多的就業機會,本組公告最新即時的徵才訊息;且為服務畢業校友與提供相關求才資訊。有關於就業輔導任何問題與意見,歡迎撥打校內分機16301、16302。